2026年青县应急管理局联合抽查实施方案
根据《青县2026年度随机抽查工作计划》和《青县“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与企业信用风险分级分类相结合实施方案的通知》的相关要求,为建立健全与企业信用风险分级分类相适应的随机抽查机制,深入推进企业信用风险差异化随机抽查,采取基于企业信用风险分级结果随机抽取检查对象的方式开展联合抽查,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时间安排
7月1日至9月30日。
二、抽查对象及比例
依据青县市场主体名录库,按企业信用等级从我县辖区内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中随机抽取,抽查比例为:40%
三、联合部门
牵头部门:青县应急管理局
参与部门:青县公安局
四、抽查事项:
青县应急管理局:
一、危险化学品及相关企业的安全检查:
1.化工企业和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的安全检查;
2.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行政检查;
3.危险化学品经营(带仓储设施)企业的安全检查。
青县公安局:
1.对第一类易制毒化学品(非药品类)购买的监管;
2.对第一、二类易制毒化学品运输许可的监管;
3.对第二、三类易制毒化学品购买备案的监管;
4.对第三类易制毒化学品运输备案的监管。
五、抽查工作流程
(一)联合抽查通过“河北省双随机执法监管平台”抽取检查对象名单派发至各监管部门。
(二)各监管部门通过“平台”随机匹配检查人员,生成针对每个检查对象的检查表,由执法人员按照规定的检查事项内容对企业进行现场检查。
(三)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公开”的原则,检查结束之将结果在“平台”完成录入、审核并公示抽查。
(四)各监管部门要根据职责和管辖权限,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线索,及时依法处理或移交有关部门处理,确保后续监管到位。
六、工作要求
应急部门要发挥好牵头作用,财政、卫健部门要积极配合,共同推进工作,形成执法合力。特别是对认领、匹配人员等重要环节,要严格按照时限要求完成。两部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负责人员要加强工作指导,协助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确保联合抽查平稳、有序,取得实效。同时组织相关业务科室结合职责,强化工作指导和业务培训,积极指导、解答在抽查中遇到的疑难问题,防止抽查检查流于形式、走过场,确保执法人员履职尽责,提高监管效率和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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垂直、专属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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