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房地产开发公司、房地产经纪机构、房地产估价机构部门联合抽查实施方案
根据《青县2026年度随机抽查工作计划》和《青县“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与企业信用风险分级分类相结合实施方案的通知》的相关要求,为建立健全与企业信用风险分级分类相适应的随机抽查机制,深入推进企业信用风险差异化随机抽查,采取基于企业信用风险分级结果随机抽取检查对象的方式开展2026年房地产开发公司、房地产经纪机构、房地产估价机构部门联合抽查,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时间安排
2026年5月27日至7月31日。
%1、 抽查对象及比例
依据青县市场主体名录库,按企业信用等级从我县辖区内已成立的房地产开发公司、房地产经纪机构、房地产估价机构企业中随机抽取,抽查比例为:10%。
三、联合部门
牵头部门:青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参与部门:青县统计局
%1、 抽查事项:
住建局:1、房地产市场监督检查; 2、房地产市场行政监督管理行为的监督检查;3、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监督检查
统计局:对统计调查对象贯彻执行统计法律法规规章及统计制度情况检查(对统计调查对象依法建立原始记录、统计台账和统计资料管理制度情况检查)。
五、抽查工作流程
(一)联合抽查通过“河北省双随机执法监管平台”抽取检查对象名单派发至各监管部门。
(二)各监管部门通过“平台”随机匹配检查人员,生成针对每个检查对象的检查表,由执法人员按照规定的检查事项内容对企业进行现场检查。
(三)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公开”的原则,检查结将结果在“平台”完成录入、审核并公示抽查。
(四)各监管部门要根据职责和管辖权限,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线索,及时依法处理或移交有关部门处理,确保后续监管到位。
六、工作要求
住建部门要发挥好牵头作用,统计部门要积极配合,共同推进工作,形成执法合力。特别是对认领、匹配人员等重要环节,要严格按照时限要求完成。两部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负责人员要加强工作指导,协助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确保联合抽查平稳、有序,取得实效。同时组织相关业务科室结合职责,强化工作指导和业务培训,积极指导、解答在抽查中遇到的疑难问题,防止抽查检查流于形式、走过场,确保执法人员履职尽责,提高监管效率和质量。
政府组成部门
垂直、专属机构
县(市、区)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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