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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沧州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第151号建议的会办意见

发布时间:2021-05-27 信息来源: 字体:

市农业农村局:

近日,我县收到沧州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第151号建议,即“关于提升全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成效的建议”,青县县政府及时进行安排部署,组织各有关部门就我县相关工作情况进行了调查研究,并形成会办意见如下:

近年来,我县通过完善乡村建设规划、实施“城乡环卫一体化”建设、持续推进农村“厕所革命”、加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等措施,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使农村生活环境得到改善。

一、宣传发动,增强村民参与意识

发挥基层组织作用,带动村民改进生活方式,营造清洁有序,健康宜居的生产生活环境。建立完善村规民约,将农村环境卫生纳入村规民约中,发挥村民主体作用,明确村民维护公共环境责任,庭院内部、房前屋后环境整治由村民自己负责。

二、编制镇村土地利用规划

在做好县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同时,严格按照《河北省村庄规划编制导则》的相关要求,编制乡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和各村庄规划,各项规划充分征求村委会和村民的意见和建议,保证村庄规划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三、多渠道筹措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行资金

建立政府主导、分级负担、集体补充、群众参与、社会支持、多元筹集的投融资机制。统筹整合相关渠道资金,加大投入力度,合理保障农村环境污染综合治理工作。

三、抓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

结合我县实际,研究制定了《青县农村生活污水专项规划》(2020—2030年)纲要,指导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规划要求,到2030年我县7个镇、3个乡、1个农场,345个行政村、农场4个分场将实现生活污水治理全覆盖。目前,正在抓紧实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已建成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站18座,累计完成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村庄120个。新建大三格收集池2个,农村粪污处理站3座,完成农村生活污水无害化处理的村庄46个。

四、大力实施“城乡环卫一体化”

为彻底解决农村环卫事业发展滞后、环境脏乱差的问题,我县积极推进城乡环卫一体化建设,提高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能力,加强对村庄外围周边环境以及道路两边乱扔乱放垃圾等问题的治理。

五、持续推进农村“厕所革命”

研究制定青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全面推进农村户用卫生厕所建设。重点加强了各村村委会、村级活动场所以及人口集中点的厕所建设,进一步提升了全县农村人居环境水平。

        青县人民政府

 2021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