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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政协沧州市第十一届委员会 第五次会议第41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1-09-14 信息来源: 字体:

曹瑞彬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农村中小学学生驾驶电动车辆出行安全教育管理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直以来,我县始终重视师生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积极组织相关部门,通过多种措施开展道路交通隐患排查治理,对学生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教育,确保中小学生上下学出行安全。

一、开展出行调查摸底

每学期开学,各学校都进行学生上放学方式调查,并根据学生的出行方式采取相应工作措施,确保学生上下学出行安全。本学调查摸底中,我县学生上放学方式主要为家长接送、步行、骑自行车或电动车三种,目前未发现有驾驶汽油摩托车上放学的个例。今后工作中,一旦发现有此现象,将及时采取措施予以治理。

二、开展交通安全教育

各学校把道路交通安全教育纳入学校安全课程,并在每学期开学一月内集中开展道路安全教育活动。通过召开班会、国旗下讲话、办手抄报、发送道路安全告知书、邀请交警入校宣讲等方式,使学生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规的意识得到提升。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驾驶自行车、三轮车必须年满12周岁;驾驶电动自行车和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必须年满16周岁;申请轻便摩托车准驾车型驾驶证的,年龄应在18周岁以上”。但在部分农村学校,因上学路程较远,家长无暇接送等原因,确实存在需骑自行车或电动车的学生。针对这些学生,相关部门重点强化了交通法规教育,积极动员家长接送,并和家长签订道路交通安全承诺书,督促家长担负起学生校外的监护责任。

三、加快学校布局调整

集中优势资源提高办学水平,加快新建学校和迁建学校项目建设进度。随着青县一中、职教中心迁建项目的动工和曹寺镇张广王小学、清州镇司马庄小学、陈咀乡时家楼小学、上伍乡小许庄小学等一大批明星乡镇学校的建成和投入使用,进一步分流了学生动向,让学生不必远途离村就能享受到优质教育资源,在根本上缓解了学生骑车上学的问题。

四、开展交通安全治理

多部门积极配合,通过在上放学时段增设警力加强疏导,或在校门口、坑塘附近、桥梁、路口等路段设立减速带或相关警示标识等各种有效措施,共同治理学生交通安全隐患,提高全社会对学生道路交通安全的关注度。

 

青县人民政府

 2021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