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县人民政府
政府信息公开
您现在的位置: 青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部门>青县交通运输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机关简介>机构设置和职能

青县交通运输局机构设置和职能


青县交通运输局(简称县交通运输局)为县政府工作部门,机构规格为正科级。

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交通运输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坚持和加强党对交通运输工作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 会同有关部门推进全县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建设,统筹规划公路、水路发展,建立健全与全县综合交通运输体系相适应的制度体制机制,优化县内交通运输主要通道和重要枢纽节点布局,促进各种交通运输方式融合。

(二) 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全县综合交通运输体系规划,监督实施公路、水路发展战略、政策和规划,统筹综合交通运输枢纽规划和管理。监督实施物流业发展政策和标准。统筹协调邮政规划与交通运输规划的衔接。

(三) 贯彻执行地方性综合交通运输法规和规章。监督实施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政策标准,负责重大案件查处和跨区域执法的组织协调工作。指导全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和队伍建设有关工作。指导全县交通运输行业体制改革工作。

(四) 负责执行综合交通运输标准,监督实施公路、水路等行业标准,协调衔接各种交通运输方式标准。

(五) 承担全县道路、水路运输市场监管责任。监督执行道路、水路运输有关政策、准入退出制度、技术标准和运营规范。指导城乡客运及有关设施规划和管理,指导城市客运工作。

(六) 负责全县地方铁路行业管理工作。牵头负责铁路沿线环境安全监管职责。

(七) 承担管辖水域水上交通安全监管责任。负责水上交通管制和防止污染等工作。负责船舶及相关水上设施检验、登记和监督管理。依法组织或参与事故调查处理。指导地方海事和船员管理有关事宜。

(八) 负责提出全县交通运输行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县财政性资金安排意见。组织上报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负责交通国有资产管理和交通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指导行业内部审计工作。承担交通运输行业财政预算资金的绩效监督和管理工作。代表县政府履行交通运输类企业出资人职责。

(九) 承担全县公路、水路建设市场监管责任。监督执行公路、水路建设相关政策、制度和技术标准。组织协调公路、水路等有关重点工程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执导交通运输基础设施管理和维护。负责全县交通基本建设项目招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

(十) 指导全县公路、水路行业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按规定组织协调国家、省、市重点物资和紧急客货运输。做好国防交通有关工作。

(十一) 会同有关部门推进全县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承担综合交通运输统计工作,监测分析交通运输运行情况,发布有关信息。指导公路、水路行业节能减排。

(十二) 监督实施全县交通运输行业科技政策、技术标准和规范,组织科技开发,推动行业技术进步。指导行业教育培训工作。指导行业精神文明建设。

(十三) 负责全县交通运输行业涉外事宜,开展与国际和港澳台地区交通运输经济技术合作与交流。

(十四) 负责京津冀协同发展交通一体化组织协调工作。

(十五) 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等其他任务。

县交通运输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文电、信息、机要、保密、信访、档案、督查、外事、政府公开、机关财务及后勤管理、建设提案办理等工作,负责组织重要会议和调研,负责重要文稿的起草,归口管理行业新闻宣传。负责机关信息化相关工作,指导行业信息化建设。

(二)计财股。负责贯彻落实行业有关投融资政策。负责预决算编制、执行以及政府采购管理工作,承担所属事业单位债务、国有资产和财务管理等工作。负责组织实施收费项目及标准。负责交通运输行业财政预算资金的绩效监督和管理工作。指导行业财务管理工作。

(三)综合股。负责交通运输法制建设,组织机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承担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负责综合交通运输体制改革,统筹协调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组织开展行业政策研究。指导行业精神文明和行业文化建设。

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全县综合交通运输体系规划,监督执行公路、水路发展战略、政策和规划,统筹综合交通运输枢纽规划和管理。参与拟订物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提出全县交通运输局行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县财政性资金安排意见,组织上报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承担有关环境保护、利用外资、行业统计和行业经济运行分析工作。负责京津冀协同发展交通一体化组织协调工作。监督执行推进区域交通协同发展政策措施。协调解决推进区域交通协同发展工作中的具体问题。

承担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绩效管理、劳动工资和人才工作,指导行业教育培训和人才队伍建设工作。负责拟定行业科技、信息化、标准化政策、规划和有关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指导行业科技创新、成果转化和推广应用工作。承担有关标准、质量和计量工作。

负责监督执行全县公路、水路安全生产政策、规章制度和应急预案。承担公路、水路等行业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协调有关安全和应急处置体系建设。组织协调或参与有关事故调查处理工作。指导行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负责公路行业管理工作,监督执行公路建设、养护、运营相关政策、制度和标准。负责公路行业行政许可事项的实施和监督。负责公路建设市场、招投标、资质、信用、工程质量、工程造价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公路行业安全生产。配合做好国防交通有关工作。指导公路行业环境保护工作。

承担道路、水路等综合运输体系的建设和组织协调工作,监督执行有关政策、制度和技术标准。负责道路运输行业行政许可事项的实施和监督。负责渔船检验和监督管理工作。指导运输安全生产工作。指导公路运输行业的节能减排工作。

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国防交通战备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制定国防交通战备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参与国防战备工程的设计审查和交、竣工验收工作。负责国防交通科学技术研究成果应用推广工作。负责交通战备的组织协调、运力征用工作,做好军事行动和其他紧急任务的交通保障工作。

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党群工作。负责机关纪委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离退休干部工作。制定交通系统工会各项规章制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职工参与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关心职工的工作生活,反映职工的诉求,解决职工的困难、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办公地址:沧州市青县京福北大街131号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30--5∶30(夏季时间下午2∶30--5∶30)

联系方式:0317-4021649

负责人:周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