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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城市规划区道路货运车辆通行管理的通告》解读

发布时间:2026-03-17 信息来源: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字体:

《沧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城市规划区道路货运车辆通行管理的通告》解读

一、制定背景

为进一步规范货运车辆在城市规划区道路通行,营造畅通有序的交通环境,倡导守法出行、安全出行、文明出行、绿色出行的新时代交通出行理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交通路网实际和中心城区国土空间详细规划调整情况,决定对沧州市主城区黄牌货运车辆的限行区域进行调整,制定城市规划区道路货运车辆通行管理通告。

二、主要内容

(一)限行车辆类型

本通告所称的道路货运车辆是指中型和重型载货汽车、中型和重型挂车及其牵引车、中型和重型专项作业车、其他黄牌照的载货汽车,均需遵守新的限行规定。拖拉机、低速货车、三轮汽车全时段禁行。

(二)限行区域

南绕城道路以北、西三环以东、北绕城道路以南、经八路以西区域内道路(含以上四条道路)。

绕行路线

1.高速公路绕行路线

过境沧州市城市规划区的车辆绕行环城高速,通过黄石、京沪、京台、曲港、邯港高速公路就近选择路线绕行。

京台高速沧州北口允许向西河间市方向驶出高速。

黄石高速沧州站口允许向南(南皮县方向)驶出高速;沧州东口允许向东孟村回族自治县方向驶出高速。

黄石高速沧州西口禁止限行车型驶出高速进入限行区域。

廊沧高速西花园口禁止限行车型驶出高速进入限行区域。

2.普通国省道绕行路线

过境沧州市城市规划区车辆可以根据以下路线,就近选择普通国、省道绕行。

南北方向绕行路线:青县—S381津保南线G337(青河线)—G105廊泊线泊头市;青县—G104(京岚线)—X845李杜线G337(青河线)渤海新区黄骅市G205(山深线)孟村回族自治县G205(山深线)盐山县。

东西方向绕行路线:渤海新区黄骅市孟村回族自治县G205(山深线)盐山县、孟村回族自治县、南皮县、泊头市G338海天线献县G106(京广线);渤海新区黄骅市孟村回族自治县G205(山深线)盐山县、孟村回族自治县、南皮县、泊头市G338海天线沧县G105廊泊线河间市S331保沧线;渤海新区黄骅市沧县G307(歧银线)黄河道石黄高速(沧东开发区收费站沧州站收费站)泊头市S220沧德线;渤海新区黄骅市沧县G307(歧银线)黄河道石黄高速(沧东开发区收费站崔尔庄收费站)献县G307(歧银线);渤海新区黄骅市沧县G307(歧银线)沧州环城高速(京沪高速开发区收费站京台高速沧州北收费站)河间市S331(保沧线)。

(四)应急及民生车辆通行条件

运送生产、生活必需品,确需进入限行区域的重型货车、危险货物运输车等载货汽车,需达到国六及以上排放标准(新能源车除外),车主或驾驶员需申请货车电子通行码后,再行进入限行区域,进入限行区域后应遵守有关部门其他管理规定。

(五)通告执行及法律依据

本市原规定与本通告不一致的,以本通告为准。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违反上述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依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