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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深化市场监管领域改革助力文旅产业高质量发展的二十条措施》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11-04 信息来源: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字体:

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深化市场监管领域改革助力文旅产业高质量发展的二十条措施》的通知

沧州渤海新区管委会、黄骅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沧州开发区、沧州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关于深化市场监管领域改革助力文旅产业高质量发展的二十条措施》已经市政府同意,并经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1020        

关于深化市场监管领域改革

助力文旅产业高质量发展的二十条措施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动文旅产业高质量发展,真正打造成为支柱产业、民生产业、幸福产业”的重要指示,进一步深化市场监管领域改革,处理好效率和公平、活力和秩序、发展和安全等重大关系,助力我市文旅产业高质量发展,特制定如下措施。

一、加强餐饮业综合监管,助力“寻味沧州”,让游客吃得放心

1.压实餐饮经营责任链条。完善食品安全风险防控机制,以全市旅游景区餐饮、特色餐饮、网红餐厅为重点场所,以餐饮单位信息公示、食品采购查验、食品储存、加工环境以及餐具清洗消毒等为重点内容开展监督检查,督促餐饮服务单位做到信息公示齐全、亮证亮照经营、加工制作过程安全规范。开展“餐饮服务质量提升培训”,提升餐饮从业者食品安全意识和主体责任意识。

2.指导特色餐饮企业完善质量管理体系。鼓励引导火锅鸡、羊肠汤、驴肉火烧等餐饮连锁企业建立实施4D、5S、6T、HACCP等食品安全质量管理体系,不断提升我市地方特色餐饮连锁企业的质量管理水平。

3.构建餐饮服务智慧监管新场景。在入网餐饮提供者、连锁店、网红餐厅、旅游餐厅、大中型餐饮单位和繁华商业街区、餐饮集中消费区等餐饮服务单位开展“互联网+明厨亮灶+AI”建设工作,指导其开展“互联网+明厨亮灶+AI”设备设施安装、系统调试和平台介入工作,积极接入省级智慧监管平台。通过AI技术实现食品安全风险实时监控、智能预警,做到对操作环境和违法违规行为的可监控、可抓拍、可感测、可示警、可处置。

4.探索建立地方特色美食标准体系。推动制定实施地方特色美食团体标准,提供标准制定技术支持,帮助餐饮业社会团体围绕地方特色美食开展团体标准研制,全力打造具有地方特色的餐饮团体标准。

二、规范市场经营秩序,助力“乐购沧州”,让游客买得安心

5.完善无理由退货承诺制度。以优化消费环境为抓手,有力有序推进线下实体店无理由退货承诺活动。指导经营主体建立快速解决争议制度,落实经营者首问制度,降低消费者维权成本。鼓励支持大型商场、大型超市、集贸市场、旅游景区、家具家居卖场等市场主体建立赔偿先付制度,让消费者放心买、无忧退。

6.加强旅游领域食品生产、流通、餐饮全流程监管。以酒类、肉制品、水产品、地方特色食品等文旅热销食品生产企业为重点,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全面排查质量安全风险隐患。对文旅活动举办场所、旅游景点、商业街区及周边食品商超等加大巡查检查力度,严查无证经营及经营来源不明、过期变质、“三无”食品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强对旅游景区的食品安全抽检,积极开展“你点我检”等食品安全共享共治活动,加大羊肠汤、火锅鸡等地方特色食品抽检力度。

7.加强文旅产品质量监督。将关系人身健康和财产安全的文旅产品列入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目录和监督抽查计划目录,对武术服装、体育器材、玩具、鱼竿渔具等产品开展监督抽查。

8.筑牢药品安全防线。对药品零售连锁总部、药品零售企业及大型医疗机构开展全覆盖监督检查,重点排查药械零售使用环节风险隐患。聚焦景区、酒店、车站等人员密集、外地游客集中的重点区域,围绕消化系统药品、感冒及退烧镇痛类药品、抗过敏类药品、慢性病常用药、常用医疗器械重点品种进行重点检查严查不凭处方销售处方药、处方药开架陈列、药品储存温湿度超标等违法违规行为

9.创新网络交易监测路径充分利用网络交易监管平台,对文旅市场相关网络交易行为进行实时监测、分析,开展日常线上巡查,重点关注沧州特色美食和景点门票等各类文旅相关商品及服务在网络平台上的团购链接及有关信息。建立健全网络交易监测与执法办案的衔接机制,做到违法违规问题早发现、早处置。

10.推动旅游市场计量监管与服务一体化。对集贸市场、大型商超、旅游景区餐饮店等地在用的电子计价秤进行检定,开展旅游产品定量包装抽检,打击“短斤缺两”损害游客权益行为。主动对接文旅企业,提供免费检定计量器具、上门指导计量管理等“一站式”服务,降低企业合规成本。

三、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助力“乐游沧州”,让游客玩得舒心

11.坚守电梯和大型游乐设施安全底线。督促文旅企业严格落实特种设备安全主体责任,建立健全“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机制,配备特种设备安全总监和安全员。对景区非公路用旅游观光车辆、大型游乐设施及酒店电梯等文旅场所特种设备加强安全检查,在旅游旺季、节假日等重要时段加大检查频次,确保设备“零故障”运行。

12.坚决查处价格欺诈行为。加强提醒告诫发布规范市场价格行为提醒,引导经营主体加强自律,明码标价、诚信经营加强对旅游商品销售价格监督检查,对餐饮、商超、酒店、停车场等经营单位不明码标价、价格欺诈、哄抬价格违法行为依法严查

13.开展旅游市场反不正当竞争整治行动对旅行社、旅游景区、酒店住宿等行业虚假宣传行为开展整治严厉打击夸大景区景点效果、虚构旅游线路、虚假承诺服务等误导消费者的违法违规宣传行为,切实保障游客合法权益。

14.加强文旅广告监管。利用广告监测平台对文旅市场经营主体发布的广告开展监测,发现违法广告问题线索依法查处。开展文旅户外广告异地互查,推动户外广告规范管理。开展虚假违法广告专项整治,严厉打击文旅市场虚假违法广告行为。

15.加强重大活动服务保障。加强各类演出、赛事活动和吴桥国际杂技艺术节、沧州武术节等大型节庆活动,以及“火锅鸡节”“驴肉火烧节”等地方特色美食活动的服务保障工作,对活动举办地及周边餐饮、文创商品、地方特产、儿童玩具等经营主体加强监管,保障食品、产品质量安全。

16.指导消费维权服务站规范化建设。指导旅游景区规范化建立消费维权服务站,完善工作制度、工作流程、工作职责等,提升消费维权服务站工作质量和效率,为消费者提供良好的现场咨询和投诉服务。

17.建立消费者投诉举报快速处置机制。对市场监管领域涉及旅游景区、演出市场以及外地来沧游客的投诉举报做到快速受理、快速调查、快速处置、快速反馈、跟踪督办,对办理结果及满意度随机回访调查。

18.提升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效能。以南川老街、园博园等旅游景点及周边为重点区域,以元旦、春节、“五一”、“十一”等节假日和重大“出圈”活动期间为重点时段,以食品安全、价格、计量等为重点,加大执法力度,严查无证无照经营、销售假冒伪劣产品、价格违法、计量作弊等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加强舆情监测,对发现的文旅市场涉及市场监管领域的舆情,及时采取果断应对措施进行处置。

19.加强文旅领域知识产权保护和服务。加大宣传培训力度,指导重点文旅项目、知名景区规范使用商标、专利。指导知识产权服务机构为文旅企业提供专利申请和商标注册等方面的专业辅导服务,增强全市文旅行业商标注册与保护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系统化水平。

20.实施多部门联合惩戒。加强部门之间沟通配合,根据文旅部门推送信息,对违法经营的文旅产业经营主体依法依规实施联合惩戒,将其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进行公示,通过信用惩戒促进市场自我规范,努力营造“放心、安心、舒心”的旅游市场消费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