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政务服务窗口问题监督举报的公告
广大办事企业群众:
为深入推进政务服务窗口问题集中整治,持续优化我县营商环境,提升办事体验,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现将政务服务监督举报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整治范围
(一)县政务服务中心大厅、各乡镇行政综合服务中心;
(二)县公安局、司法局、人社局、民政局、医保局、军退局、开发区管委会等单位自设的对外政务服务窗口。
二、受理问题
(一)违规审批问题。违反法定权限、程序、条件审批;出具虚假证明、伪造或篡改审批文件、违规加盖公章等;对不符合条件的申请予以批准,或者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不予办理、无故拖延等。
(二)“吃拿卡要”问题。在办理审批、许可、备案、现场勘验等事项过程中故意刁难,设置“门槛”、增设环节,暗示、索要或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礼品礼金、有价证券等,接受宴请、旅游、娱乐活动安排等。
(三)利益输送问题。与管理服务对象进行利益勾兑,推销产品或指定服务;与“黄牛”“黑中介”内外勾结,从中谋取私利;违规收费、“搭车”收费等。
(四)作风漂浮问题。对待管理服务对象态度生硬、纪律松散;不落实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等;对职责范围内事项敷衍塞责、效率低下;对合理诉求消极应付、推诿扯皮等。
(五)管理缺位问题。不按规定公开审批事项、办理程序标准、手续、时限等;对“窗口”人员监督管理不到位,长期不轮岗;政务服务事项“应进未进”、“明进暗不进”,审批“体外循环”;数据信息汇集不及时造成监督难等。
(六)其他问题。泄露管理服务对象个人信息或工作秘密;对督查反馈、群众举报问题整改不彻底、虚假整改;其他损害营商环境、侵害群众利益的行为。
三、监督举报方式
监督电话: 0317-12345、12388
监督二维码:扫描下方二维码进行监督举报。

我们将对监督举报信息严格保密,及时组织核查,一经查实依法依规严肃处理,欢迎大家主动监督。
青县行政审批局 中共青县纪委机关 青县监察委员会
2026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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