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县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对《青县政务服务事项清单》进行动态调整的公告
青县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
关于对《青县政务服务事项清单》进行动态调整的公告
根据《河北省数据和政务服务局关于同意调整政务服务事项监管主体的复函》的文件要求,现对我县《政务服务事项清单》进行调整,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现将“宗教活动场所法人成立、变更、注销登记”的监管部门由民政局调整为民宗局。自公告之日起,该事项的审批部门为县民政局,县民宗局负责该事项的前置审查和事后监管。
特此公告
附件:河北省数据和政务服务局关于同意调整政务服务事项监管主体的复函
青县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
2025年12月8日
政府组成部门
垂直、专属机构
县(市、区)政府
省内地市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