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职业培训鉴定补贴发放的公示
关于拨付职业培训鉴定补贴的公示
依据冀人社字【2020】106号《河北省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政策释义》和冀人社字【2022】228号《关于印发河北省职业技能培训职业(工种)目录及补贴标准(2022版)的通知》、冀价行费【2018】86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职业技能鉴定考核收费标准等事项的通知》规定
现对以下培训机构申请的职业培训鉴定补贴予以公示(附表)
青县信达职业技能培训学校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期初级家政服务员培训鉴定30人;202102期初级中式面点师培训鉴定3人;202103期初级中式面点师培训鉴定2人;202401期初级育婴员培训鉴定26人;202402期初级育婴员培训鉴定24人;202401期初级中式面点师培训鉴定30人;202402期初级中式面点师培训鉴定20人;202401期初级中式面点师培训鉴定34人;202401期初级养老护理员培训鉴定34人。
青县仁宇职业技能培训学校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期初级养老护理员培训鉴定30人。
智拓职业技能培训学校,2024年第一期初级中式面点培训鉴定20人;2024年第一期初级育婴员培训鉴定14人。
青县冉升职业技能培训学校有限公司,202401期初级网络直播销售员培训鉴定9人;202402期初级网络直播销售员培训鉴定11人。
所需资金从技能提升专账资金中列支。现将审核结果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三个工作日。在公示期内若对培训人员和培训情况的真实性有异议,可举报。举报电话:4319578
青县就业服务局
2025年0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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