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0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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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财政局干部职工,严格坚持依法行政、依法理财,认真履行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大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现报告如下:
一、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关于全面依法治国战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结合财政工作实际落实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2024年工作要点
2024年2月召开局班子会议,研究部署了全年依法行政、依法理财工作。决定由监督股牵头制定我局年度普法学习计划;举办全局行政执法人员培训班,培训《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财政部门检查办法》、《河北省财政系统行政处罚法裁量权基准》以及我局行政执法权责清单等相关内容;面向全局干部职工举办《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法治讲座;面向农村财会人员举办财政支农政策培训班;制定全局财会监督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2024年3月29日,组织财政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有关论述和县委依法治县有关精神;5月22日,组织局领导班子召开党纪学习教育读书班,原原本本地研读《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二、认真贯彻落实《法治青县建设规划(2021-2025年)》《青县法治社会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青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方案(2021-2025年)》,责成局财政监督检查股牵头相关股室配合的工作机制,按要求及时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建设我局负责的具体指标任务。认真开展基层执法人员“吃拿卡要” “衙门作风”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主动及时做好行政执法信息公开工作,不断优化营商环境。
举办了全县固定资产年报培训会,面向全县各部门财务人员培训2023年度资产年报编报和审核注意事项。
召开了政府采购、会计管理专题培训会,面向全县各部门和重点二级预算单位财会人员,培训优化营商环境、全面推进“双盲》评审、内控试点建设、内控编报要求、2024年832平台采购等相关内容。
三、切实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成立了由局长担任组长,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财政监督检查股,负责法治建设日常工作。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按照《青县财政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稳步进行。
2024年4月26日,领导小组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具体工作。由局长传达了县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巡视整改工作的方案,要求制定本部门方案,细化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限期完成。组织好机关法治培训,对我局以前年度执法案卷开展自查。2024年12月,沧州市财政局对我局2023年行政处罚案卷进行专项评查,未发现任何问题。
2024年5月6日,领导小组学习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来青调研精神和《中共青县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2024年工作要点》,要求全面配合县法治建设领导小组做好我局相关工作,制定领导班子和机关学法计划,并按计划开展学习宣传。
6月7日召开领导班子扩大会议,由局长传达“青县全面依法治县规范化建设部署会暨依法行政巡视整改工作推进会”精神,学习《青县2024年法治优化营商环境优化提升方案》《青县法治政府建设巩固提升专项行动方案》等文件,要求按分工抓好落实。
2024年10月,按照省财政厅统一部署,要求局财政监督检查股组织全县财政系统干部职工、各预算单位财务人员积极参加2024年度全省财政法规知识竞赛,回收有效试卷626份。因我局组织有力,2024年12月,被河北省财政厅授予“2024年度全省财政法规知识竞赛优异单位”。
四、防范财政风险,确保财政平稳运行
一是扎实做好“三保”工作。持续强化对“三保”预算的事前审核,实时监测“三保”支出预算执行情况和库款保障水平等指标,区分轻重缓急分批次安排财政支出,全力守住“三保”底线。二是政府债务风险有序化解。严格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管理和预算管理,加强风险监测预警,按时足额偿还政府债券到期本息4.63亿元,保持“零违约”。坚决遏制隐性债务增量,同时抓住使用专项债化解隐性债务的政策机遇,采取多种方式积极化债,全县隐性债务规模清零。三是坚决严肃财经纪律。严格落实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依法依规查处挤占、挪用、套取、闲置等问题,加大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力度,严格落实整改责任,加强跟踪督办,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保障资金安全。四是对2024年度新增、追加的财政项目全部进行事前评估,评估通过后再报请县政府审批。
重大行政决策必须进行合法性审查,全年对286件局内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合规性审查。全年未出现行政诉讼、行政复议案件,不存在涉企异地逐利执法、涉企检查过多过滥问题。
2025年,我局将加强行政执法人员培训,不断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素质,不断优化营商环境,全力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再上新台阶。
特此报告
青县财政局
2025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