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2025年“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

发布时间:2025-04-17 信息来源:青县农业农村局 字体:

青县农业农村局文件

冀青农字〔2025〕47号

关于调整2025年青县农业农村局

“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

为切实做好青县农业农村局“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结合省级双随机监管平台事项调整情况,现调整2025年青县农业农村局“双随机、一公开”随机抽查工作计划:

(一)执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认真梳理法律法规及规章赋予的监督检查职责,对照我局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依据调整后的《2025年青县农业农村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抽查事项名称、内容、抽查依据、抽查主体、抽查覆盖率等。

(二)健全随机抽查形式

1、随机抽取检查对象方式:可以结合实际采取定向与不定向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实施。定向抽查是指按照检查对象类型、行业、性质、经营规模、地理区域等特定条件,通过平台抽签等方式,随机抽取确定待查对象名单。不定向抽查是指不设定条件,通过抽签等方式,随机抽取确定待查对象名单。定向抽查与不定向抽查要结合应用,兼施并举,确保监督执法效能。

2、随机选派执法人员方式:采取科学编组,实施全局内随机、各支队内随机从《农业农村局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中随机选派。被抽取的行政执法人员与被抽取的检查对象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并重新抽取行政执法人员。每次行政检查抽取的检查人员不得少于2人。

(三)合理确定随机抽查比例和频次

按照既要保证必要的抽查事项全覆盖和检查工作力度,又要落实优化营商环境要求,防止检查过多和执法扰民的要求,以不影响公正与效率为前提,合理确定随机抽查的比例和频次,但随机抽取检查对象的比例不得低于《农业农村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规定的抽查比例要求;采取区域定向与行业定向相结合方式抽取检查对象的,结合实际适当提高比例。

按照信用等级确定相应比例,对社会关注度高、投诉举报多、风险等级高、有严重违法违规记录等情况的,要加大随机抽查力度,提高抽查比例和频次。对于法律法规规章有规定的,按规定实施;合理安排抽查时间,抽查对象较多的同一抽查事项分几个时间段开展抽查。

(四)强化随机抽查结果公示

青县农业农村局组织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应当按照“谁登记、谁检查、谁录入、谁公开”的原则开展抽查工作,及时做好抽查结果记录,并在行政检查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青县人民政府或本局机关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确保随机抽查过程的公平、公正、公开和规范。

要对抽查发现的违法行为,依法依规严格惩处,及时向社会公开行政处罚案件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属于其他部门管辖的,及时移送相关部门查处;涉嫌构成犯罪的,依法及时向公安机关移送。

行政检查涉及后续行政强制、行政处罚、司法移送工作的,应当在有关工作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局门户网站公布有关行政强制决定书、行政处罚决定书、司法移送文书。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建立我局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担任组长。各岗位务必高度认识此项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加强对随机抽查工作的重视和学习,确保随机抽查工作取得明显实效。

(二)严格落实责任

制定抽查计划表,明确工作进度要求,落实责任分工,强化过程管控,确保此项工作落到实处,抓出成效。

(三)强化公平公正执法意识

随机抽查是行政执法监管方式的探索和创新,在开展“双随机”工作中执法人员要加强规范执法意识,加快转变执法理念,不断提高执法能力。

青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4月16日

2025年青县农业农村局抽查事项清单中未制定抽查计划的情况说明

无害化处理场所的监督检查、兽药生产质量管理规范检查、种畜禽质量监督检查、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检查、对水生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保护利用活动的监督检查、对经营利用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的活动、对采集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活动等进行监督检查。

(此6项因我区域内暂无监管主体,本年度暂不开展抽查活动)。

青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4月16日


青县农业农村局2025年度随机抽查工作计划(调整)

本级发起的部门联合随机抽查工作计划

抽查计划编号

抽查计划名称

抽查任务编号

抽查任务

名称

抽查

类型

抽查

比例

抽查

事项

抽查对象

范围

发起部门

联合部门

抽查时间

联2025001

2024年沧州市青县部门联合抽查001

联001

以实施方案名称为准

定向

按照信用等级确定不同比例

农业农村:1、对畜禽养殖场的监督检查;2生鲜乳收购的监督检查;3、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日常监督检查;4、畜禽定点屠宰厂、点质量安全管理状况的监督检查;5、农作物种子市场监督检查;6、畜禽遗传资源监督检查;

生态:对建设项目(含海岸工程建设项目)、排放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的检查;

畜禽养殖企业、定点屠宰厂、点、饲料、饲料添加剂、农作物种子生产者、经营者

青县农业农村局

沧州市生态环境局青县分局

2025年5月至7月

联2025002

2024年沧州市青县部门联合抽查002

联002

以实施方案名称为准

定向

按照信用等级确定不同比例

农业:1、种子生产经营企业监督检查;2、农作物种子质量监督抽检;3、对农药产品抽查;

市监:商标使用行为的检查;

农药、农作物种子生产者、经营者

青县农业农村局

青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3月至5月

联2025003

2024年沧州市青县部门联合抽查003

联003

以实施方案名称为准

定向

按照信用等级确定不同比例

农业:1、拖拉机驾驶培训学校检查;2、对农机维修者的检查;

市监:登记事项检查

拖拉机驾驶培训学校、农机维修站点

青县农业农村局

青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3月至5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