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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政府召第四十六次常务会议

发布时间:2024-05-27 信息来源:青县融媒体中心 字体:

5月24日,县长时励主持召开县政府第四十六次常务会议,学习了《河北省防汛避险人员转移条例》《河北省安全生产条例》,听取了《关于印发全省优化营商环境大会重点任务落实方案等“3个方案”的报告》《关于清理规范财税优惠政策的报告》,研究了《青县大运河文化遗产保护实施方案》《青县大运河文化遗产保护联合执法指导组》《青县大运河文化遗产保护联合执法机制》,研究了《青县水利增发国债资金项目征地拆迁补偿标准》、青县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规定等相关事项。

在学习《河北省防汛避险人员转移条例》《河北省安全生产条例》时会议指出,各相关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化思想认识,以更大力度推动《条例》落到实处。结合各乡镇实际对转移预案、清单进行梳理,完善相关工作机制,同步做好模拟演练,确保遇有险情应转尽转、应转必转、应转早转,坚决筑牢汛期安全防线。安全生产重于泰山,要坚持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建立完善的管理机制,形成各负其责、协调联动、齐抓共管的安全生产工作格局。对于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大力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加大监督执法检查,始终保持高压态势,确保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平稳。

在听取《关于印发全省优化营商环境大会重点任务落实方案等“3个方案”的报告》《关于清理规范财税优惠政策的报告》时会议指出,各部门要认真落实好“3个方案”明确的目标任务、进度安排和政策举措,健全工作台账,形成工作闭环,推动任务落实。对重要节点、重点问题、重大事项及时协调解决,着力提升市场主体满意度,为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要全面了解财税优惠政策清理规范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对财税优惠政策的监督和管理,对于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要依法予以停止执行,确保政策合法合规性。积极探索更有效的招商路径,制定出台新的具有针对性的招商引资政策,促进我县经济社会发展。

在研究《青县大运河文化遗产保护实施方案》《青县大运河文化遗产保护联合执法指导组》《青县大运河文化遗产保护联合执法机制》《青县水利增发国债资金项目征地拆迁补偿标准》和青县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规定时会议指出,要不断加大大运河沿线文化遗产保护力度,增强文化传承活力,与此同时常态化进行大运河沿线管护工作,定期巡查,加强大运河沿线文化遗产保护执法能力。对于涉及水利增发国债资金项目征地拆迁的乡镇要按照方案要求抓紧落实,各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协调联动,共同做好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工作,切实保障国家利益,维护好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确保我县增发国债资金项目顺利实施。要坚决执行青县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规定,从源头上杜绝违法文件出台,促进行政机关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