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执法公示(青)文综罚字〔2024〕8号

发布时间:2024-11-07 信息来源:原创 字体:

行政执法公示(青)文综罚字〔2024〕8号

2024年,青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行政处罚)

序号

行政处罚相对人

违法事实

处罚依据

处罚结果

处罚时间

行政处罚决定书编号

罚没许可证编号

1

青县天天网络网吧

接纳未成年人进入营业场所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第三十条第第(三)项

1.警告。

2.没收违法所得拾元整(¥10元)。

3.罚款人民币贰仟元整(¥2000元

20241106

(青)文罚字〔20248

青罚证字第13092200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