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行政执法监督投诉举报方式的公告
为进一步促进行政执法机关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现向社会公布青县行政执法监督投诉举报方式,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和社会各界进行监督。
一、监督投诉举报范围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各执法单位不履行法定职责,或违法实施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给付、行政检查、行政奖励、行政裁决等行政执法行为不规范、不公正、不文明等问题。
二、监督投诉举报须知
举报人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反映问题要客观真实,对所提供材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使用真实姓名及联系地址、电话,不得捏造、歪曲事实;不得煽动、串联、胁迫、诱使他人举报。如存在捏造事实、诬告陷害等行为,将视情节轻重,依法予以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投诉电话:0317-4320327
投诉邮箱:qxyfzxbgs2022@163.com
投诉举报地址:青县司法局依法治县办(三中心605室)
特此公告
青县司法局
2024年5月11日
政府组成部门
垂直、专属机构
县(市、区)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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