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县行政审批局救济途径

发布时间:2024-04-17 信息来源:青县行政审批局 字体:

如对本机关行政执法决定不服,可在收到许可决定之书60日内向青县司法局法治股申请行政复议。
或者六个月内向青县人民法院立案厅提起行政诉讼

青县行政审批局联系电话:0317-7613100

青县司法局法治股联系电话:0317-4310725
青县人民法院立案厅联系电话:0317-41698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