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沧州市2024年10件民生实事项目》的通知
沧州渤海新区管委会、黄骅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沧州开发区、沧州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沧州市2024年10件民生实事项目》已经沧州市第十五届人大五次会议投票表决、市委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2月21日
沧州市2024年10件民生实事项目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河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在发展中坚持保障和改善民生,着力解决好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增进民生福祉,提高人民生活品质,经沧州市第十五届人大五次会议票决通过,确定实施2024年民生实事项目。具体如下:
1.老火车站改造项目:为完善老火车站区域设施,2024年实施沧州站综合交通枢纽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建设公交枢纽站、综合交通枢纽配套用房、地下停车场及相关室外配套设施等。预计2024年12月底主体封顶。(牵头单位: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2.中心城区城市更新道路贯通项目:为进一步改善中心城区交通道路状况,有效缓解市民出行难题,2024年继续实施城市更新道路贯通项目,实施13条道路(22个区段),总长12.7千米。预计2024年12月底实现贯通。(牵头单位: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3.市主城区排水和污水处理项目:为提升中心城区整体排涝和污水收集处理能力、解决污水外溢问题,2024年实施城区污水和雨水治理项目,对破损严重的雨污水管网进行改造,完善市区管网、泵站、干渠等基础设施。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建成区内的雨污水排放治理工作,完善雨污分流系统,市水务局负责提升外围河道的排沥能力,对小流津河、沧浪渠淤堵段进行疏通改造,并增加分流河道,确保排水顺畅入海。预计2024年6月底完成建设。(牵头单位: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市水务局)
4.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为加强农村地区生活污水治理能力,2024年继续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结合农村地区卫生改厕改造,将厕所粪污进行无害化处理,其他生活污水乱排乱放实现有效管控,提升农村人居环境。新增完成350个村庄的生活污水治理,全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56.0%。预计2024年12月底完成治理任务。(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5.棚户区改造项目:为切实改善棚户区居民住房条件,持续提升我市人居环境质量,2024年实施棚户区改造项目,预计2024年12月底新开工安置房7307套。(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6.智慧公交项目:为进一步营造安全、高效、舒适、便利的公共交通出行环境,2024年实施市主城区智慧公交项目。一是购置200台新能源公交车,其中纯电动公交车180台、氢燃料公交车20台。二是实施公交信息化和场站设施升级改造,提升城市公交安全、高效运营水平。预计2024年12月底完成建设。(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7.东风路建设及立交桥贯通项目:为缓解交通压力,结合老火车站改造,实施东风路(铁西大街-千童大道)贯通及南北向规划路工程,建设东风路(铁西大街-千童大道)道路650米(含下穿沧州站段框构长约70米)、南北向规划路(东风路-维明路辅路)道路470米、改造维明路南侧辅路110米。预计2024年12月底主路贯通。(牵头单位: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8.沧州市县两级政务服务中心7x24小时自助服务区建设项目:为进一步拓宽办事渠道,方便群众办事,深入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在市本级,各县(市、区,含渤海新区黄骅市下辖的四个产业园区)政务服务大厅建设或改造提升23个7x24小时自助服务区,提供自助查询、自助申报、自助打证、自助领取办理结果等自助服务。预计2024年12月底完成建设。(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局)
9.沧州市车驾管业务综合服务中心项目:为进一步优化提升机动车及驾驶人员服务保障能力,2024年实施沧州市车驾管业务综合服务中心项目建设,项目建成后预计每年可以办理36万笔驾驶人业务和122万笔机动车业务,为群众提供“一站式”车驾管服务。预计2024年12月底完成建设。(牵头单位:市公安局)
10.沧州市荣复军人疗养院升级改造项目:为有效保障退役军人的优抚待遇,2024年实施沧州市荣复军人疗养院升级改造,将为全市23.4万名退役军人提供医疗、康复、保健等疗养任务,并承担每年下乡巡回医疗以及对曾荣立二等功以上的退役军人开展短期疗养服务。预计2024年12月底完成升级改造。(牵头单位: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各级各部门要按照责任分工,制定专项方案、强化政策支持、抓紧项目建设和督导工作,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完成各项民生实事项目,努力提高人民生活水平,不断增强全市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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