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县政府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青县人民政府
关于公布县政府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各镇、乡、场人民政府,县直有关部门:
为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按照河北省司法厅关于印发《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对2024年5月31日前制定的县政府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现将清理结果公布如下:
一、对6件县政府规范性文件宣布失效。
二、对17件县政府规范性文件予以继续保留。
继续保留及进行修改的规范性文件有效期五年,标注“试行”、“暂行”的规范性文件有效期为两年,自文件印发之日起计算。
附件:1.宣布失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2.依法保留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青县人民政府
2024年10月25日
附件1
宣布失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备注 |
1 |
青县农村产权交易管理暂行办法 |
青政办〔2018〕23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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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青县生态环境大排查大整治实施方案 |
青政〔2018〕15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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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关于鼓励扶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暂行办法 |
青政〔2018〕19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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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青县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实施方案 |
青政办〔2019〕2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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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青县工程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 |
青政〔2019〕1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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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关于在全县持续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工作方案 |
青政〔2021〕10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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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依法保留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备注 |
1 |
青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方案 |
青政办〔2019〕12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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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青县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专项治理实施方案 |
青政办〔2019〕14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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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青县2019年农村地区冬季清洁取暖工作方案》《青县2019年采暖季洁净煤取暖工作实施方案》等6个方案 |
青政〔2019〕13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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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青县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实施方案(试行) |
青政办〔2020〕1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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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青县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 |
青政办〔2020〕14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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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青县开展无证幼儿园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
青政办〔2020〕15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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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青县政务服务“好差评”评价办法 |
青政办〔2020〕18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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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青县重点产业科技发展引导资金管理办法 |
青政〔2021〕9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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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青县国省干线两侧停车场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
青政〔2022〕3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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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青县中心城区进一步深化“住改商”整治专项工作方案 |
青政〔2022〕4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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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青县中心城区建成区违法建设集中整治工作方案 |
青政办〔2022〕2 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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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青县推进新增工业用地“标准地出让工作实施方案” |
青政办函〔2022〕18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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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青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青县“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
青政办〔2023〕3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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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青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在行政管理事项中使用信用记录和信用报告的实施意见 |
青政办〔2023〕6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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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青县首贷续贷服务中心试点 创建方案》的通知 |
青政办〔2023〕8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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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青县经济开发区工业地产项目预售许可管理办法(试行) |
青政办〔2023〕17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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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青县社会中介机构从事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结算审计计费办法 |
青政办函〔2023〕10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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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组成部门
垂直、专属机构
县(市、区)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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